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環境影響分析
①建設單位擬在地塊施工出入口旁修建車輛沖洗平臺與臨時沉淀池連通、配套使用,并在所有出入口的門口設置阻水槽,將施工廢水通過溝渠、管道引至沉淀池進行沉淀澄清處理后回用。
②根據《常德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要求,工地內必須配備專業保潔人員,保潔人員須按1人/5000平方米進行配備,施工現場在非降雨期間應進行定時灑水作業,灑水次數每日不得少于3次;施工現場四周設置的連續、封閉的圍擋,其高度高于城市主干道兩側不低于2.5米,城市次干道兩側不低于2.0米,其他位置不低于1.8米;拆除工程施工時必須進行灑水降塵,風力大于5級時禁止拆除施工,拆除工程完工后30日內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建設單位應當采取覆蓋、簡易綠化等措施;施工車輛進入施工場地后,需減速行駛,行駛車速不大于5km/hr;建設單位擬在地塊施工出入口旁修建車輛沖洗平臺與臨時沉淀池連通、配套使用,并在所有出入口的門口設置阻水槽,設專人對渣土運輸車輛進行沖洗,確保凈車出場。
③對各施工環節中噪聲較為突出的,且又難以對聲源進行降噪的設備,應采取臨時圍障措施,在圍障上最好敷以吸聲材料,以達到最佳降噪效果;建設方還應加強設備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對出入施工場地車輛限速等。在施工期結束后,這部分不利影響消失。
④本項目建設期間對于建筑垃圾及時處理,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時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及時回填。生活垃圾通過定點分類收集、貯存,及時清運至垃圾收集點,與城市生活垃圾一并填埋處置,對外界環境無不利影響。
二、營運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環境影響分析
①項目實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修建化糞池沉淀處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網,進入江南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的一級標準后排入沅水,對沅水水質影響較小。
②居民廚房油煙經過統一修建的煙道井抽排至樓頂,高空排放;地上停車坪汽車尾氣在經過擴散后對周邊居民影響較小;地下車庫設有通風井,產生的廢氣經由通風井向綠化帶排放,排氣筒布置在地面綠化區內,高度為2.5m,高于人的呼吸帶,樹木對尾氣有很好的凈化作用;柴油發電機產生的煙氣由煙管引至高空排放,備用發電機組使用的幾率很小,因此排放的廢氣對建設項目區域周邊環境影響很小。
③選用低噪的先進設備;對設備安裝地面設減振溝;柴油發電機的進排風口安裝消聲器和消聲通道;將柴油發電機組、水泵、風機等高噪設備置于地下室的專門設備用房內,并安裝隔聲門;道路兩旁均種植高大樹木、綠化帶,如此可最大限度降低本項目內及周圍道路交通車輛產生的噪聲影響。
④本項目營運期產生的生活垃圾擬設10個垃圾收集桶1處垃圾收集點,由環衛部門清運至附近城市垃圾收集點統一處理處置。
三、環評綜合結論 綜上所述,本項目建設符合常德市城區總體規劃(2009-2030),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規定,產生的各項污染物,通過建設方采取的各項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可實現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較小。從環保角度,選址合理、項目可行。